太長不看版: 依衛福部說明,2015-01-01 起,有工廠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食品販售業者,不管有沒有實體店面都要辦食品業者登錄,網購的定型化契約也要寫出登錄字號;限期沒改正可處 3 萬到 300 萬元罰鍰。登錄在食藥署的「非登不可」平台辦。食品標示則依食安法第 22 條,要有品名、內容物、添加物、廠商、原產地、有效日期等中文標示。經銷商要不要另外登錄,關鍵在你有沒有商業或公司登記,這點請直接問所在地衛生局。另一個教訓更實際:上線隔天拿到實體包裝,站上有 40 處成分和規格寫錯。
網路賣食品,哪些人要辦食品業者登錄?
衛福部 2015-06-09 的說明(衛福部原文↗)重點如下:
| 項目 | 官方內容 |
|---|---|
| 誰要登錄 | 有工廠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食品販售業者 |
| 有沒有店面 | 不論有沒有實體店面,網路販售也算 |
| 起算日 | 2015-01-01 |
| 網購要多做什麼 | 網購定型化契約要載明食品業者登錄字號(2015-09-30 起) |
| 罰則 | 限期沒改正,處 3 萬到 300 萬元罰鍰 |
| 在哪裡辦 | 食藥署「非登不可」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:fadenbook.fda.gov.tw↗ |
讀這段條文時,關鍵字是「有工廠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」。你是不是落在這個範圍、經銷和製造的責任怎麼分,要看你自己的登記狀態和進貨方式。我們能做的是把官方原文擺出來,不能替你判斷。
食品業者登錄字號查詢、線上申請去哪裡?
都在同一個平台:非登不可—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↗。申請流程和查詢方式以平台上的說明為準,我們這篇不轉述步驟,因為平台介面會改,轉述的版本很容易過期。
如果你跟我們一樣是向製造商進貨,建議進貨前就跟對方要登錄字號,自己上平台查一次。供應商的名稱、地址、字號跟包裝上印的對不對得起來,這件事後面送金流審核也會用到。
我們的情況:經銷水蜜桃乾,登錄字號要看誰的
桃梨生活是我們自己的店,賣的是拉拉山水蜜桃乾,單一商品。我們是經銷,不是製造商;製造商本身已經有食品業者登錄字號。經銷商自己要不要再登錄一次,條文的分界是「有沒有工廠、商業或公司登記」,不是有沒有店面。
這是我們的情況,不是通則。經銷商要不要辦、要不要在銷售頁寫出誰的字號,取決於你有沒有商業或公司登記等條件。你的情況請直接問所在地衛生局。
我們把這段寫出來,是因為網路上很多問題長得像「經銷要不要辦登錄字號」,但答案取決於登記狀態這類個別條件。看別人的結論最容易出錯,條文本身才是可以對照的東西。
食品標示要寫哪些?
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,食品包裝要用中文標示品名、內容物、添加物、廠商、原產地、有效日期等項目(衛福部引用第 22 條的說明見這頁↗,那是 2016 年一則稽查新聞,引用了條文內容)。針對網購頁面的專屬標示公告,我們這次沒有查到官方原文,所以這篇不寫「網購頁面一定要放哪幾項」。
我們的做法比較保守:商品頁上關於成分、重量、保存期限、產地的每一句話,都以實體包裝標示為準,標籤上沒寫的不寫,標籤寫的照抄。原因在下一節。
我們踩過的坑:供應商口頭規格不等於包裝標籤
桃梨在 2026-08-04 上線,當時商品資訊是照供應商口頭給的規格寫的。08-05 實體包裝標籤送到,對照之後,站上寫的幾個關鍵規格全錯:
| 項目 | 站上原本寫的 | 實體標籤 |
|---|---|---|
| 糖 | 無添加糖 | 有糖,74.1g/100g |
| 成分 | 100% 水蜜桃 | 與標籤不符 |
| 淨重 | 100g | 150g |
| 保存期限 | 12 個月 | 6 個月 |
這些錯誤散在全站,總共 40 處,當天全部改掉。其中一處在一篇談血糖的文章裡。
如果談血糖的文章裡掛著錯的規格,賣的卻是每 100 公克含 74.1 公克糖的商品,消費者發現後要處理的,就不只是改一句文案。教訓很簡單:沒拿到實體包裝前,不要寫規格;拿到之後,逐項對一遍。
食品廣告詞要注意什麼?
TVBS 引述新北市衛生局的數字:新北市 2025 年開罰違規廣告 885 件、罰鍰約 6,089 萬元,其中食品 594 件(約 67%),刊在網路上的有 807 件(約 91%)(TVBS 報導↗,這是媒體轉述的地方衛生局數字,不是中央統計)。
網路賣食品,商品頁、廣告、部落格文章都算刊登。我們桃梨那篇血糖文章的教訓也適用在這裡:談到身體、健康的句子,寫之前先想清楚它有沒有根據,能不能拿標籤或官方資料對照。廣告詞的具體規範,這篇沒有整理,請以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網路賣食品,還有哪些規定會碰到?
| 項目 | 跟食品有關的地方 | 官方來源 |
|---|---|---|
| 七天解除權的例外 | 易腐敗或保存期限短的商品可以排除七天解除權,但沒有事先告知,消費者仍可主張 |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↗ |
| 稅籍登記 | 2025-01 起,網路賣貨物每月銷售額達 10 萬要辦稅籍(勞務 5 萬) | 財政部 2025-10-30 新聞稿↗ |
| 銷售頁揭露 | 已辦稅籍的網路賣家要在銷售頁標統編和營業人名稱 | 同上 |
食品的進貨資料也會影響金流審核。桃梨申請藍新自己的商店時,被要求補進貨證明,但我們的供應商是開不出收據的小農,最後用「包裝標示上的地址=供貨方官網上的地址」這類可以查證的資料去補。過程寫在藍新申請那篇,送審要準備什麼可以看金流送審前檢查清單。
常見問題
網路賣食品一定要辦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嗎?
依衛福部說明,有工廠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食品販售業者,不論有沒有實體店面都要登錄。你是否落在這個範圍,請問所在地衛生局。
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去哪裡查詢、申請?
食藥署的「非登不可」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(fadenbook.fda.gov.tw),查詢和申請都在這裡。
經銷商要自己辦登錄嗎?
經銷商的義務要看你自己的登記狀態:有商業或公司登記就屬條文說的販售業者。不確定就直接問衛生局。
沒辦食品業者登錄會怎樣?
依衛福部說明,限期沒改正可處 3 萬到 300 萬元罰鍰。
網購頁面一定要放完整食品標示嗎?
食安法第 22 條規定的是食品包裝要有中文標示。網購頁面要放哪些項目,我們沒有查到專屬的官方公告原文,所以不下結論。我們自己的做法是商品頁規格一律照實體標籤寫。
主管機關提醒
本文依衛福部、食藥署、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、財政部的公開資料整理,查閱日期 2026-10-07。法規會修正,個案適用請以最新公告為準,食品登錄與標示問題請問所在地衛生局,稅務問題請問會計師或國稅局。
如果你正在把食品放上網賣,卡在金流審核、商品頁寫法或廣告投放,可以看 RedClaw 電商陪跑服務,或在 Telegram 聯絡我們↗。我們不提供法規意見,但可以陪你把官網、金流、追蹤這段走完。三家店的完整紀錄在電商專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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